N本报记者 李建芳 实习生 高引如
本报讯 福州市教育局昨日表示,即日起开展民办校办学许可证到期换发证工作,年底结束。未给教职工办理社保的民办校,将不予换证。据悉,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新版办学许可证自今年9月1日启用,老版办学许可证可过渡使用到2010年1月1日止。福州此次换发的仍是老版办学许可证。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闽ICP备案05029782号 海峡都市报社新闻热线:968111 广告热线:0591-87095562 海峡都市报社发行服务:0591-87095582、87095584 E-mail:fx@hxdsb.com 2006-2007 海都资讯网 版权所有 保留所有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