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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医学文书罚款24500元!莆田荔城区卫健局公布多起违法诊疗行为

2026-09-17 来源:海峡都市报 阅读量:0

N海都全媒体记者 黄义伟


近日,莆田荔城区卫健局对辖区多家诊所以及个人开展诊疗活动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公开处罚。



刘某升未按照医师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案


经调查核实,2026年7月5日至2026年7月22日,刘某升擅自在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荔湖路2008号店铺内举办诊所并开展诊疗活动,违法所得203元的行为属实,构成未按照医师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和举办诊所未经备案执业两种违法行为。莆田市荔城区卫生健康局依法作出: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贰佰零叁元整(203.00元);3.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二、苏某堂伪造医学文书案


经调查核实: (一)苏某堂在荔城君特口腔门诊部执业期间,未按规定填写患者刘某朱口腔种植病历资料中就诊时间为“2026-07-16 08:40: 20”的“门诊就诊病历”的行为属实,属于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的行为。 (二)苏某堂在荔城君特口腔门诊部执业期间,在该门诊部内未见到患者刘某朱,且未对该患者亲自诊查的情况下,虚构填写了就诊时间为“2026-07-16 18:00:00”的“门诊就诊病历”的行为属实,属于伪造医学文书的行为。莆田市荔城区卫生健康局依法作出:1.警告;2.罚款人民币贰万肆仟伍佰元整(24500.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三、莆田君特口腔门诊有限公司医疗质量管理不健全案


经调查核实,莆田君特口腔门诊有限公司使用医师苏某堂未按规定填写患者刘某朱口腔种植病历资料中就诊时间为“2026-07-16 08:40:20”的“门诊就诊病历”的行为属实;使用医师苏某堂在该门诊部内未见到患者刘某朱,且未对该患者亲自诊查的情况下,虚构填写了就诊时间为“2026-07-16 18:00: 00”的“门诊就诊病历”的行为属实。以上两个行为均为未严格落实《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中的病历管理制度,均构成医疗质量管理不健全的行为。 莆田市荔城区卫生健康局依法作出:1.警告;2.罚款人民币贰万玖仟伍佰元整(29500.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四、莆田市晞晖医疗健康有限公司未将医疗废物按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案


经调查核实:(一)2026年8月18日,莆田市晞晖医疗健康有限公司未将本单位产生的针头等损伤性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的行为属实。(二)2026年8月18日,莆田市晞晖医疗健康有限公司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设施未远离人员活动区,并且未设置防盗、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的安全措施的行为属实。莆田市荔城区卫生健康局依法作出:1.警告;2.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


编辑:肖德峰

审核:郭 晨

责任编辑: 海峡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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