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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井敞开未设警戒线 八岁女童不慎落井!事发南平建瓯一小区,物业承认防护不到位,双方就责任赔偿未达一致

2026-02-11 来源:海峡都市报

N海都见习记者 张声琳 文/图


近日,南平市民徐女士向智慧海都反映,她的孙女小黄在南平建瓯市瓯龙世纪城小区侧门旁,不慎踏入敞开的污水井,后经医院检查确诊为细菌感染,但小区物业未就此事出面道歉与做出赔偿。该小区瓯龙物业回应,当时小区进行污水井疏通作业,放置路障但未拉设警戒线,存在一定过错,而徐女士未尽到看护义务,同样应当承担一定责任。目前双方多次沟通均未达成一致,社区居委会已介入协调。


8岁女童跌落污水井的位置


事发:女童不慎落入污水井,确诊细菌感染


2月10日,记者来到南平建瓯市瓯龙世纪城小区,在该小区侧门旁看到,离一台自助打印机旁不到两米的位置,有一处已封闭的污水井。徐女士告诉记者,此处正是事发地点。


“幸好我就在旁边,孩子也抓住了井沿,不然后果不堪设想。”徐女士告诉记者,2025年12月28日,她带8岁孙女前往该小区侧门旁的店铺打印材料,当时物业打开井盖疏通排污管,现场未安排人员看管提醒,也未设置警示标识,仅部分区域放置了路障,其中一处敞开的井盖无人监护。这期间,其孙女不慎踏入污水井。


徐女士回忆道:“当时我在打印材料,没及时留意孩子动向,老板发现孩子走向井盖并出声提醒,孩子可能没听见,一脚踩空就掉进去了。”当她发现后立即将孩子捞出,当时孩子裤子已全部湿透,身上沾有污水异味。事后她第一时间送孩子就医,后被诊断为阴道炎、菌群异常。“这事让孩子遭了不少罪,去找物业要说法,物业却说不全是他们的责任。”徐女士说道。


物业:承认防护有疏漏,家长亦存在不足


对此,该小区物业欧龙物业工作人员回应,事发时物业正在对小区污水井进行疏通作业,“现场放了路障,没拉警戒线,确实有做得不到位的地方,我们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做出赔偿,但徐女士作为监护人,监护不到位也是事实。”该工作人员表示,徐女士要求物业承担全部责任并不合理,“建议徐女士走法律途径界定责任、核算赔偿,对双方都公平”。


记者从建瓯市莲花社区居委会了解到,社区接到求助后,他们已多次组织双方进行沟通协调,物业承认未设置警戒线的过错,也认可自身需承担部分责任,但同时认为,徐女士作为孩子的监护人监护不到位,双方均需承担相应责任。工作人员表示,社区无执法权,仅能在双方自愿的前提下进行协调,目前双方在责任划分比例和赔偿金额上存在分歧,协商尚未达成一致。徐女士表示,若后续未能协商成功,将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律师:双方均有过错,责任可由法院界定


福建律师海都公益团福建建达律师事务所李洋律师表示,根据《民法典》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对此类窨井盖敞开致人受伤的事件,设施管理方与未成年人监护人,往往需根据各自的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责任。其中,负有管理、维护职责的单位,应履行安全管理义务,在作业时设置符合标准的防护设施和警示标识,安排专人现场监护,防范意外发生;而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也应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和现场看管,守护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


李洋律师还表示,物业公司的主张具有一定合理性,徐女士作为孩子的监护人,负有看护义务,未能制止孩子靠近危险区域,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需要明确的是,双方的责任比例属于法院酌定范围,可由双方协商确定;若协商仍无法达成一致,当事人可通过诉讼方式,由法院依法界定双方责任。”


打印机旁的污水井现已封闭


徐女士孙女的诊断报告


编辑:肖德峰

审核:白彩惠




责任编辑: 海峡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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