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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游县公安局发布通告,公开征集涉黑恶违法犯罪线索

2026-08-11 来源:智慧海都

N海都全媒体记者 黄义伟


8月10日,仙游县公安局发布通告,公开征集涉黑恶违法犯罪线索,这次增加了许多新型的涉黑涉恶类型,如舆情敲诈、恶意索赔、务工敲诈、网络暴力等。



仙游县公安局关于公开征集涉黑恶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仙游县公安局将在依法严惩传统黑恶势力基础上,重点打击网络及现实领域新型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治安持续稳定。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涉黑恶违法犯罪线索,欢迎广大群众积极检举揭发,协助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黑恶违法犯罪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新型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重点聚焦利用网络平台和软暴力手段有组织地实施的十类新型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主要如下:


1.裸聊敲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通讯工具、互联网等技术手段非法获取个人信息及不雅视频、图像等,进而以损坏他人人格、名誉,揭露他人隐私相威胁索取财物。


2.网络套路贷:以网络借贷为名,暗中收取“砍头息”“服务费”虚增债务,恶意制造违约迫使逾期,配合“电话轰炸”“短信骚扰”等软暴力行为逼迫还债的违法犯罪团伙。


3.软暴力催收:在线上线下采取滋扰、威胁、恐吓、跟踪、守候等方式制造心理恐惧进行讨债,不直接实施暴力行为但足以压制反抗的违法犯罪团伙。


4.舆情敲诈:假借“舆论监督”“新闻采访”等名义,编造夸大负面信息,制造舆论压力,再以“删帖撤稿、平息舆论”为条件索要高额费用的违法犯罪团伙。


5.恶意索赔:有组织地购买问题商品,批量诉讼,故意伪造商品质量问题,以投诉举报相要挟向商家索取高额赔偿费的违法犯罪团伙。


6.强迫消费:在经营活动中,以低消费诱导进入,在消费时采取威胁、滋扰、纠缠等行为坐地起价、强买强卖的违法犯罪团伙。

7.碰瓷敲诈:故意制造、编造人身、财产受损假象,采取诈骗、敲诈勒索等方式借机非法索取财物的违法犯罪团伙。

8.务工敲诈:以务工入职为手段,故意制造矛盾纠纷,采取围堵工地、阻挠施工、网络造势等方式,向用工单位索要高额赔偿。


9.色情敲诈:以地缘、亲缘等为纽带,通过网络交友软件招嫖,引诱被害人发生性关系,后以怀孕、受伤、未满14周岁等为由向被害人索要钱财,实施敲诈行为。


10.网络暴力:在网络上大规模谩骂、侮辱、诽谤,编造谣言,雇佣网络水军,组织群体对立,打压、打击他人,扰乱网络秩序的违法犯罪团伙。


(二)传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重点聚焦“村霸”“乡霸”“沙霸”“矿霸”“街霸”“市霸”等“六霸”、操纵控制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及其他涉黑涉恶关联线索。


1.村霸:盘踞乡村,欺压村民,操纵破坏基层选举,把持村务,侵占集体资产,打击报复维权群众,破坏基层稳定。


2.乡霸:横行于乡镇集市,强揽工程,恶意竞标;欺压商户,收取“保护费”;强买强卖,蓄意滋事,扰乱乡镇秩序。


3.沙霸:非法采砂,破坏自然生态环境,暴力阻挠、恶意堵路、恐吓滋扰合法经营者,强迫高价购砂,垄断砂石供应。


4.矿霸:非法开采、暴力争夺矿产资源,垄断开采、运输、销售,对抗执法,哄抬价格,非法牟取暴利,滋生安全隐患。


5.街霸:在街道、车站、广场、夜市等地拉帮结派,打架滋事,敲诈商户与群众,霸占公共空间,扰乱公共秩序。


6.市霸:操控农贸、批发、建材等商贸市场,欺行霸市,强收保护费,排挤竞争者,垄断市场,囤货炒价,破坏营商环境。


二、线索征集方式和要求


(一)举报应当客观真实,线索尽量写明:涉案人员姓名、户籍地、经常居住地、联系方式;犯罪发生时间、地点、作案方式、资金往来、相关证据(录音、视频、聊天记录、合同、转账凭证等)。


(二)举报人要对举报材料负责,严禁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不得编造、虚构、夸大事实,不得利用举报实施打击报复。如有发现上述行为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凡参与上述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人员,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积极退赃、检举同案人员的,依法可以从轻、减轻处罚。


三、线索举报渠道


举报人可通过来电、来信、当面或者邮箱等方式进行举报。


1.举报电话:0594-7950063


2.举报邮箱:xyga05947950063@163.com


3.举报信箱地址: 福建省仙游县鲤城街道清源西路1666号仙游县公安局扫黑办


仙游县公安局

2026年8月10日


编辑:肖德峰

审核:赵 杨

责任编辑: 海峡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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