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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九部门联合发文:林子的“呼吸”能换钱了!

2026-05-31 来源:智慧海都

N海都全媒体记者 林养东 文/图


记者日前获悉,莆田市林业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莆田市林业碳票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此举标志着莆田市建立起涵盖林业碳票制发、交易、流通、应用及监管的全链条制度体系,在探索“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路径上迈出实质性步伐。该《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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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法》明确,林业碳票是指依据相关方法学开发并备案签发的林业碳汇项目所产生的碳汇量凭证,以“吨二氧化碳当量(tCO₂e)”为计量单位,具备真实性、唯一性及可追溯性。其核心目标是通过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将森林生态产品转化为可交易、可变现的资产。


在操作流程上,《办法》确立了严格的闭环管理机制。林业碳票的申请制发实行“县级预审核—市级审定—制发报备”三级审核程序,市、县两级林业主管部门分别设定10个工作日的审核时限。为防止欺诈骗补等违规行为,《办法》严禁场外非法交易,要求所有碳票须在海峡资源环境交易中心等合规平台进行注册登记和公开交易。


配套金融政策同步落地。《办法》鼓励金融机构开展林业碳票质押贷款业务,支持保险机构开发碳汇价格保险产品,为碳汇资产提供风险保障。


在应用场景方面,《办法》呈现出多元化拓展特征。政府公共事务领域鼓励大型活动、公务会议及公共机构使用林业碳票实现“碳中和”,创建“碳中和机关”“碳中和校园”等示范单位。企业与品牌领域支持企业测算产品碳足迹,推出“碳中和产品”,并鼓励龙头企业带动供应链共建“绿色供应链”。社会公众领域探索建立个人碳账户,将自愿抵消生活碳排放的行为转化为“碳积分”,形成“积分换权益、积分换荣誉”的激励循环。文旅行业同步鼓励推出“碳中和旅游”产品。


此外,《办法》明确,林业碳票可用于替代履行涉林生态损害赔偿(修复)责任,为生态破坏行为提供法定的替代修复途径。

为确保碳票的公信力,《办法》构建了多维度监管网络。市、县林业部门将利用遥感技术对碳汇项目进行动态监测,对弄虚作假行为实施多部门联合惩戒。同时设立公众举报渠道,对查实的违规行为举报人给予奖励。


据介绍,《办法》的出台是莆田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广碳中和与碳普惠理念的关键举措。它不仅为区域“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实现提供了有力政策工具,也为激活林业发展潜能、拓宽林农增收渠道贡献了“莆田经验”。

 

编辑:肖德峰

审核:林洪涛

责任编辑: 海峡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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