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全媒体记者 林养东
夏季夜晚,三五好友相聚,喝点小酒本是惬意之事。然而,部分市民误以为“酒后骑摩托车不算酒驾”“交警查酒驾主要查汽车”,心存侥幸上路。近期,莆田交警部门按照夏季统一行动部署,在夜间不定时、不定点开展酒醉驾查处行动,短短半个月内,已查获多起二轮摩托车酒醉驾违法行为,多名驾驶人被依法处罚。
男子酒后骑二轮车被查
在近期的集中整治中,仙游县度尾镇黄某钦驾驶轻便二轮摩托车被查,呼气酒精含量36mg/100ml,且无证驾驶无牌车辆,被合并罚款1500元;荔城区许某华日前在文献路新车站路段被查,酒精值62mg/100ml,同样存在无证驾驶和未悬挂号牌问题,被罚1500元;涵江区何某新在涵华西路被查,抽血检测酒精含量达112.55mg/100ml,属醉酒驾驶,且无证,被罚款1300元并行政拘留三天。
莆田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不少市民存在认知误区,误认为饮酒后驾驶摩托车、电动车不属于酒驾。实际上,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摩托车属于机动车范畴,只要达到酒驾或醉驾标准,同样面临罚款、暂扣或吊销驾驶证、行政拘留乃至刑事追责等法律后果。
当前正值夏季,市民夜间聚餐、聚会增多,酒驾风险上升。交警部门将持续开展不定时、不定点查处行动,对酒醉驾违法行为“零容忍”。警方提醒广大市民: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骑“两轮”也一样。 别让一杯酒,毁了平安夜,更别让一次侥幸,付出沉重代价。
编辑:肖德峰
审核:郭 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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