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全媒体记者 林养东
近日,莆田交警对一批违法驶入莆涵大道的二轮车进行公开曝光。闽AC759B、闽B2A352、闽B5B131……12名驾驶人因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被依法处以罚款150元、驾驶证记1分。

莆涵大道是连接莆田市区与涵江城区的一条城市快速路,全路段仅设主车道,明确禁止大型货车、电动自行车及摩托车通行。但仍有驾驶人无视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摩托车违规驶入,部分两轮车甚至在车流中随意穿插。

交警部门有关人士介绍,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本身防护能力弱,在动辄时速六七十公里的车流中穿行,一旦发生剐蹭或追尾,骑行者几乎没有缓冲保护。城市快速路多为高坡、弯道,摩托车、非机动车等受车辆结构限制,行驶中平衡性较差,易发生侧翻事故。而且一旦发生事故,没有较好的安全保护措施,极易导致严重后果。
莆田交警部门依托电子警察监控系统,对二轮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行为进行抓拍曝光与依法查处。此次被曝光的12名驾驶人,只是近期被查处的其中一批。
交警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城市快速路等特殊路段设有明确的限行标志,请务必提前了解道路通行规则,合理规划出行路线。不要因为贪图一时的方便,而让自己陷入危险当中。各行其道,平安出行,才是回家最快的路。
编辑:肖德峰
审核:赵 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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