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全媒体记者 林养东 文/图
作为连接莆田市区与涵江城区的城市快速路,莆涵大道全程严禁电动自行车与摩托车驶入。然而,记者走访发现,尽管入口处设有醒目的禁行告示牌,仍有大量电摩驾驶人对禁令视若无睹,甚至自行车也混入车流。
9月21日,三辆电摩驶入莆涵大道
现场:告示牌遭无视,电摩自行车混行快速路
9月21日上午,记者在莆涵大道荔园路一侧入口处看到,上方一块蓝底白字的告示牌清晰地写着“禁止摩托车电动车驶入”,但短短几分钟内,就有七八辆电动自行车和摩托车从告示牌底下鱼贯而入,径直驶上快速路主车道。骑行者在时速可达60公里的车流中随意穿插变道,十分危险。
自行车也混入快速道
记者注意到,除了电摩,还有个别骑自行车的人也毫无顾忌地骑上了快速路,在飞驰而过的机动车旁缓慢前行,险象环生。
莆涵大道全长4.1公里,设计时速60公里,全路段仅设主车道,高架段单幅桥宽仅12.5米,没有非机动车道,没有辅道。
电摩与小车混行
交警部门有关人士介绍,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本身防护能力弱,在动辄时速六七十公里的车流中穿行,一旦发生剐蹭或追尾,骑行者几乎没有缓冲保护。城市快速路多为高坡、弯道,摩托车、非机动车受车辆结构限制,行驶中平衡性较差,易发生侧翻事故,且一旦发生事故,极易导致严重后果。
部门:电子警察抓拍,查处曝光多批违法驾驶人
电摩“闯禁”并非无人监管。记者从莆田交警部门了解到,莆涵大道沿线早有电子抓拍设施,对二轮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行为进行抓拍取证。近期,交警部门已查处多批违法驶入莆涵大道的二轮车,并对部分驾驶人予以公开曝光。

交警部门曝光一批违规电摩 (图源:莆田交警)
9月20日曝光的违法车辆包括闽B60C79、闽BWR728、闽B1556H、闽BJY181、闽B1M017、闽B30A62、闽A93B35、闽ANR827、闽B1C911、闽B92C96、闽B0737H、闽B1995W等,以上驾驶人因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被依法处以罚款150元、驾驶证记1分。
交警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城市快速路等特殊路段设有明确的限行标志,请务必提前了解道路通行规则,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各行其道,平安出行,才是回家最快的路。
编辑:肖德峰
审核:白彩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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