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全媒体见习记者 张雅皇
5月31日凌晨,在宁德福鼎市江滨南路发生一起恶意别车事件。6月1日接报后,警方迅速展开调查,并于当天下午将违法嫌疑人郑某某抓获。目前,郑某某因涉嫌寻衅滋事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4日的处罚。
视频显示,当时,一辆黄色电动自行车在江滨南路行驶时,频繁左右变道,刻意压制后方一辆小车。当车辆行至江滨桥信号灯路口时,骑手竟将车辆横向停在小车正前方后离去,严重扰乱路口正常通行秩序。
福鼎市公安局相关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经调查,事发时小车驾驶人王某因发现前方郑某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左右变道骑行,便鸣笛提醒。不料这声鸣笛引起郑某某不满,随后其在主干道上多次恶意别车、阻挡去路,妨碍正常交通通行。
最终,当地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对郑某某的寻衅滋事行为依法作出行政拘留14日的处罚。该条款明确规定,追逐、拦截他人或有其他寻衅滋事行为的,可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可处罚款。
警方提醒广大驾驶员:行车路上,冷静为先,路怒、斗气驾驶等行为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危害公共安全。
编辑:周德庆
审核:林祖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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