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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一货车超限142.694%!涉事公司被罚3万元!

2026-01-13 来源:海峡都市报

N海都全媒体记者 陈青松


故意遮挡号牌,加装强光灯,超限超载142.694%,1月7日晚,一辆严重超限的“百吨王”货车被漳州诏安交通执法人员截获。1月12日,海都记者从诏安县交通部门获悉,依照相关法规,该货车所属物流公司被罚3万元。



1月7日晚上11时许,诏安交通执法人员在诏安县大埔治超站路段巡查时,通过“交运通”发现,大埔治超站有一辆遮挡号牌且加装强光灯的严重超限车辆通过,由于该路段正在道路施工,路况较为复杂,且有多个路口,交通执法大队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在国道228线金星路段设点拦截,最终将皖KNXXX6重型半挂牵引车(辽AXXX6超)查获。


经调查,该车所属某物流运输有限公司,运载槽钢,从云霄县运往诏安县高铁工地。经大埔治超站地磅设备精确称重,该车车货总量为118.92吨,总质量限值49吨,总质量超限69.92吨,超限超载比例为142.694%,且该车没有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属于“百吨王”。该物流运输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福建省治理公路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货物运输车辆违法超限运输(车货总质量超限)的行为。



事后,诏安县交通运输局依据《福建省治理公路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并参照《福建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公路路政)第102002序号严重情节的规定,依法对该物流运输有限公司处以30000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编辑:肖德峰

审核:赵杨

责任编辑: 海峡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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