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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驾驶上路,漳州出台管理新规!

2026-06-29 来源:智慧海都

N海都全媒体记者 陈青松 文/图


6月29日,海都记者从漳州市交通运输部门获悉,为解决漳州市在智慧物流、智能驾驶等新型产业领域“有技术无规范”的痛点,近日,漳州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联合印发《漳州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漳州市低速功能型无人车道路测试与示范运营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无人驾驶上路将有新规规范


《漳州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适用于在漳州市行政区域指定范围内开展的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示范应用、示范运营,以及远程驾驶道路测试、示范应用与示范运营活动;《漳州市低速功能型无人车道路测试与示范运营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适用于在漳州市城市道路、区域范围内指定路段开展的低速功能型无人车道路测试和示范运营活动。


统一禁行路段为城市快速路、高架路、隧道、学校出入口、大型商圈人流密集路段、医院急诊通道,禁止开展测试示范。



实行实时数据监管与快速响应双机制


根据两项《实施细则》,智能网联汽车开展道路测试、示范应用、示范运营和远程驾驶活动,须分阶段、逐级推进,达到上一阶段要求后方可申请下一阶段活动,不得跳级,并实行“一车一码”管理制度,通过车辆编码实现精准管理。编码包含地区代码、县区代码、序号、活动类型等信息,便于监管部门和社会公众识别与监督。


政策还对智能网联汽车远程驾驶作出系统性专项规定,包括双路通讯备份、远程接管时限、安全员培训要求等内容,为远程驾驶测试与示范监管提供了明确规范。


《实施细则》建立了科学的分场景责任认定机制,清晰界定安全员、申请主体、车辆生产企业等各方责任边界,为事故处理提供明确依据。


同时,《实施细则》构建了全流程安全保障体系,实行实时数据监管与快速响应双机制。车辆运行数据实时上传、加密存储,告警信息5秒内触发预警、10秒内自动靠边停车,发生事故后安全员须在20分钟内到场。同时,严格规范安全员资质与防疲劳管理,并实行低速无人车夜间城市道路禁行制度。


对已取得其他省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牌照的车辆,在漳州本市开展相同或类似功能测试,经属地提交材料、第三方初审、专家论证和专班确认后,可直接获得漳州市测试资格,其异地合规测试里程予以认可,避免重复测试。


编辑:肖德峰

审核:白彩惠



责任编辑: 海峡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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