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全媒体记者 王淇锋
9月8日,福安市发布“9·2”洪涝灾害纾困救助若干措施,从金融信贷、税收减免、民生救助等方面推出帮扶政策,为受灾群众、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纾困解难。
在金融信贷方面,对日常征信良好、受本次洪涝灾害直接影响严重的在贷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给予办理无还本续贷、展期等金融服务,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符合条件的群众,可联系富信融资担保公司等责任单位进行申请。鼓励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推出“复工复产贷”等专属信贷产品,并制定政府性普惠金融担保产品,无需抵质押反担保,对保费给予减免。
值得一提的是,对以上符合条件的贷款,按不超过20万元贷款本金的利率给予全额贴息,贴息利率不超过同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贴息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同一贷款主体仅享受一次贴息政策,办理期限截至2026年12月31日。
在税收减免方面,针对受灾个体工商户,缴纳个人所得税确有困难的,可按省内自然灾害相关政策申报减免。企业因洪涝灾害造成的资产损失,扣除赔款之后的余额,可按税法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纳税人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依法向税务部门申请减免。
在民生救助方面,因灾损毁的农田基础设施、农户住房,以及受灾后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和个人,可按程序向属地乡镇(街道)提交救助申请,由相关部门按政策落实帮扶。该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止。
编辑:肖德峰
审核:林洪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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