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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监局发布自查提醒,规范银行收费行为

2026-03-26 来源:智慧海都

N海都全媒体记者 黄义伟


3月26日,莆田市市场监管局发布自查提醒,规范银行收费行为。各银行应建立日常自查机制,定期对照重点内容检查收费行为。发现问题的,应立即整改,对多收费用要及时清退。要加强对分支机构收费行为的监督管理,确保各项收费政策落实到位。具体发文如下:


各商业银行:


为进一步规范银行服务收费行为,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就银行收费行为提醒如下,请各银行在日常工作中对照自查,及时整改。


一、自查重点内容 请各银行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以下行为:


(一)收费公示不规范问题


1. 未在营业场所、官方网站等醒目位置公示服务价格信息,或公示内容不完整、不清晰;

2.未在服务合同、协议中明确标示服务项目、收费标准、优惠措施及生效终止日期;

3.未在服务合同中明确退款条件、渠道和流程;

4.未对降费减负优惠措施进行醒目标注,包括优惠对象、幅度、申请办法等;

5.使用电子银行、手机APP等自助渠道时,未在客户确认前提示收费标准;

6.提高市场调节价服务价格或设立新收费项目,未提前3个月公示;

7.在公示材料和合同中明示投诉举报渠道。


(二)违规收费问题


1.违反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政策收取支票手续费、挂失费、工本费、对公跨行柜台转账汇款手续费等;

2.收取本票手续费、挂失费、工本费、银行汇票手续费、信贷资金受托支付划拨费、信贷资金管理费、个人异地本行柜台取现手续费等政府明令取消或暂停的费用;

3.在收取贷款利息的情况下,违规向客户收取承诺费;

4.在标价之外加价收费,或在总行价目表外自立项目收费;

5.不履行已承诺的价格优惠措施。


(三)服务质价不相符问题


1.在顾问、咨询、资金监管、资产托管、融资安排等中间业务中,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

2.服务内容与收费水平不匹配,未能提供实质性服务。

(四)强制捆绑收费问题


1.在信贷审批过程中,强制企业购买保险、理财、基金或其他资产管理产品;

2.在发放贷款或以其他方式提供融资时,强制捆绑顾问、咨询、托管等中间服务;

3.强制客户开具银行保函并收取手续费;

4.虚构银团贷款条件或用途,违规向客户收取银团贷款相关费用;

5.利用协议定价方式向企业收取高于合理水平的费用。


(五)费用转嫁问题


1.违反规定向客户转嫁抵押登记费、押品评估费、公证费、保险费等费用;

2.将本应由银行承担的经营成本转嫁给客户。


(六)小微企业收费违规问题


1.向小微企业收取法人账户透支承诺费、信贷资信证明费、承诺费等国家明令取消的费用;

2.未落实对小微企业的融资优惠措施。


(七)其他违规问题


1.违反规定收取承兑费、业务协办费、委托贷款手续费、银团贷款承诺费、安排费、代理费等费用;

2.收取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其他不合理费用。


二、 工作要求:各银行应建立日常自查机制,定期对照上述重点内容检查收费行为。发现问题的,应立即整改,对多收费用要及时清退。要加强对分支机构收费行为的监督管理,确保各项收费政策落实到位。 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强对银行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欢迎社会监督,如发现银行违规收费行为,请保存凭证并拨打12315或12345热线投诉举报。


编辑:肖德峰

审核:林祖龙

责任编辑: 海峡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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