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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购彩消费争议典型案例

2026-03-25 来源:智慧海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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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2025年11月,市民王先生在梳理家庭银行卡流水、核对日常开支时,发现一笔合计300元的不明消费记录,该款项分多次支付至居住地周边某体育彩票实体店。经向家人核实,确认该消费系其15岁的孩子擅自使用家长手机完成,孩子在无家长陪同、无成年人监护的情况下,独自前往该体彩店购买彩票,累计花费300元。王先生随即前往该体彩店核实情况,店家承认售彩事实,且确认在售彩过程中未对孩子的年龄进行询问,也未要求其出示任何身份证明,违规向未成年人售彩。王先生认为,彩票销售机构未履行法律规定的未成年人禁售义务,不仅侵犯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还易误导未成年人形成错误的消费观和价值观,遂向当地彩票监管部门进行投诉,要求店家全额退还300元购彩款项,并要求监管部门对该违规售彩的店家依法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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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情况


监管部门接到王先生的投诉后,第一时间开展调查核实工作,经查,该体彩店向未成年人违规售彩的事实清晰、证据确凿,其行为违反《彩票管理条例》第十八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规定。监管部门依法作出四项处理决定:一是责令涉事体彩店立即向王先生全额退还300元购彩款;二是对该店作出停机整改3天、扣除相应经营保证金的行政处罚;三是在全省范围内启动彩票行业未成年人保护专项整治行动,要求所有彩票实体店在醒目位置张贴未成年人禁售标识,严格落实购彩者年龄核实义务;四是通过行业公告、社区宣传、媒体报道等多渠道开展普法宣传,引导社会公众共同监督彩票销售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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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评析


本案从法律层面看,存在三层核心法律关系,兼具明确的普法和行业指引意义。


其一,从民事行为效力看,该购彩行为自始无效。15岁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未经法定代理人追认,该行为无效。彩票具有博彩性质,购彩行为并非未成年人日常学习生活所需,超出其认知和判断范围,且王先生作为法定代理人明确不予追认,因此案中的未成年人购彩行为自始无效,店家基于该无效行为取得的购彩款,应当予以返还。


其二,从未成年人保护特别法视角看,该售彩行为构成违法经营。《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九条明确规定“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彩票销售网点,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彩票”,该法条是保护未成年人的特别禁令。涉事店家未履行年龄核验义务并违规向未成年人售彩,直接违反了国家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优先保护原则。彩票行业主管部门有权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罚款,严重者可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其三,从《彩票管理条例》的行政监管角度来看,条例明确禁止彩票销售机构向未成年人出售彩票,核实购彩者年龄是彩票销售店家的法定义务,涉事体彩店未尽到基本的审查义务,违规售彩,属于违法经营行为,监管部门对其作出的行政处罚,于法有据,既是对违规经营行为的惩戒,也是对彩票行业经营规范的明确强化。


三层法律关系相互支撑,共同指向一个核心原则:未成年人身心发育尚不成熟,易受博彩行为诱导,法律必须给予特殊保护。本案的处置既是对个体权益的救济,更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的坚定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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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意义


本案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筑牢未成年人“防护网”的生动实践。本案的处置,既切实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民事权益,也厘清了彩票销售机构的法定责任,为彩票行业的合规经营划定了明确红线。


对行业而言,监管部门以个案推动专项整治,明确了“禁售未成年人”不是可选项而是必答题,有效强化了彩票销售店家的法律敬畏感,推动形成“不敢售、不能售”的行业自觉。


对家庭而言,本案为广大家长敲响警钟:手机支付便利时代,监护责任更加重大。家长既要加强对未成年人网络消费的监管,更应以身作则、加强沟通,帮助孩子树立正确的金钱观与价值观,从源头阻断未成年人接触博彩的可能。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保护未成年人远离彩票,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唯有法律刚性、监管合力与家庭温情同向发力,才能为未成年人营造真正健康清朗的成长环境。


编辑:肖德峰

审核:林洪涛

责任编辑: 海峡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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