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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别5%涨跌停板!A股交易新规,下周一正式施行

2026-07-01 来源:智慧海都

7月6日起,主板风险警示股票的涨跌幅限制比例将调整为10%。上证报记者采访了解到,本次交易规则修订对于投资者交易操作影响有限,不过,投资者仍需及时关注交易规则变化,合理参与交易。


主板风险警示股票价格涨跌幅变为10%


今年4月24日,沪深北交易所同步发布修订后的新版交易规则(下称“交易规则”),并于7月6日起正式实施。本次修订旨在优化证券交易制度,促进市场稳定运行,提升市场定价效率和流动性,更好满足投资者交易需求。


记者从上交所了解到,本次交易规则主要涉及三项核心调整内容。


一是调整主板风险警示股票涨跌幅比例限制。此前,主板风险警示股票价格涨跌幅限制比例为5%。7月6日起,主板风险警示股票的涨跌幅限制比例将调整为10%,与主板其他股票保持一致,以提升定价效率,减少板块内机制差异。


二是优化基金收盘交易机制。此前,沪市基金尾盘采用连续竞价交易模式。7月6日起,包括ETF、LOF、REITs在内的沪市基金产品在14:57-15:00的收盘阶段,将与股票一致,实行收盘集合竞价,并以集合竞价撮合结果确定当日收盘价。上述调整有助于统一沪市各类产品的收盘交易机制,进一步提升基金收盘阶段价格稳定性和定价效率。


三是扩展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方式适用品种。此前,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方式仅适用于科创板股票,新规实施后,该交易方式拓展至沪市全部A股及ETF。具体交易安排上,投资者可在每个交易日9:30至11:30、13:00至15:30提交收盘定价申报,15:05-15:30,交易所系统按照时间优先顺序对收盘定价申报进行撮合,并以当日收盘价成交。此外,根据规则变化与业务需要,交易规则也对纪律处分等相关规定进行了适应性调整。


同样,深交所的交易规则修订则包括以下五个方面:一是在创业板引入做市商制度。创业板股票交易可以实行做市商机制,做市商的条件、权利、义务以及监督管理等事宜,由深交所另行规定。二是创业板股票协议大宗交易成交确认时间调整为9:30至11:30、13:00至15:30。三是盘后固定价格交易适用范围由创业板股票扩展为A股和交易型开放式基金。四是优化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安排。五是将主板风险警示股票价格涨跌幅限制比例由5%调整为10%。


北交所此次修订具体内容包括,推出股票盘后固定价格交易、调整无价格涨跌幅限制股票的大宗交易价格范围、明确风险警示股票和退市整理股票交易规定、增加严重异常波动监管安排等。同时,交易规则对规则表述及体例结构进行了调整。


投资者需注意三大变化


整体来看,本次交易规则修订对于投资者交易操作影响有限。不过,投资者仍需及时关注交易规则变化,合理参与交易。


一是调整基金尾盘交易习惯。在基金原本的连续竞价机制下,14:57-15:00期间,投资者可以提交限价申报和市价申报,未成交申报可以撤销,交易实时连续进行。新规实施后,与股票一样,最后三分钟投资者仅可提交限价申报,且不可撤单,所有委托统一集合竞价撮合。请投资者关注收盘阶段申报委托与撮合机制方面的变化。


二是及时熟悉新增的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方式。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未设置投资者适当性门槛,最低申报数量与竞价交易一致,较竞价交易延长半小时,投资者有交易需求的,盘后固定价格交易可作为一项可选交易方式。需要留意的是,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按照收盘价成交,无法自主定价,同时交易活跃程度与连续竞价有较大差异,建议投资者结合收盘价格、流动性情况理性交易。


三是审慎参与主板风险警示股票交易。有资本市场研究人士向记者表示,主板风险警示股票价格涨跌幅限制虽然放宽,其风险特征依然不同于普通股票,仍然代表公司存在经营或其他重大风险,退市风险依然存在。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股票风险警示制度和交易规定,关注股票的基本面情况和相关风险提示公告,根据自身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审慎参与风险警示股票交易。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编辑:肖德峰

审核:白彩惠





责任编辑: 海峡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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