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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300抵100!福建要发餐饮消费券啦,明日三平台开抢

2026-03-11 来源:智慧海都 阅读量:0

N海都全媒体记者 齐榕


记者9日从福建省商务厅获悉,福建省商务厅决定发放2026年第一期“福建有口福”餐饮消费券,第一轮报名时间为3月12日(周四)至3月17日(周二)。消费者可于报名期间登录云闪付、支付宝、微信APP或其对应小程序,在三个平台分别选择一种消费券类别进行报名,每名消费者每轮每个平台限报名一次。


据了解,本次餐饮消费券推出三种券面:50元面额,餐饮消费满150元每次抵用一张;100元面额,餐饮消费满300元每次抵用一张;300元面额,餐饮消费满800元每次抵用一张。


发放对象为位置信息定位在我省的消费者,包括本省居民以及来我省旅游、出差等人员,均可报名申领消费券。通过摇号随机确定中签消费者,摇号全过程由公证机构进行公证。中签消费者的消费券将自动发放至报名时使用的平台账户中。


第一轮公证摇号时间为3月18日(周三)至3月20日(周五)。第一轮核销时间为3月21日(周六)至4月6日(周一)24:00。消费者领取消费券后仅限线下到店核销。


按照规定,消费者可在参与活动商户消费时出示云闪付、支付宝、微信APP生成的消费券付款码,凭券享受满减抵扣优惠。消费券可与参加活动商家的优惠叠加使用,以扣除商家优惠后的实际消费额享受对应的满减抵扣优惠。消费者在领取消费券后须在有效期内至福建省(不含厦门市)参与活动的餐饮商户(因各平台审核进度不一,具体参与商家以发券平台显示为准)到店使用,券过期后未核销则自动作废。


据悉,消费券仅限本人使用,禁止转售,严禁用于预付定金、购买储值卡、团购券、线上场景核销等。如存在违法违规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应责任。


编辑:肖德峰

审核:白彩惠

责任编辑: 海峡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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