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海都记者 何畏 综合整理
6月13日,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公告称,为了推动新区发展,满足迁建需求,优化土地资源,疏解老城压力,完善近期开发方案,整合高级中学及社会停车场用地,根据水利局关于连洋河水利论证以及《福州市长乐区首占营前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上洋片区历史文化资源评估报告》评审会的相关结论,需要将位于福州长乐新区控规350182-B-03基本单元若干地块进行调整。

福州长乐新区控规350182-B-03基本单元位于福州长乐首占新区,占前路以南、洋鹏路以北、凯歌路以东、海峡路以西。拟调整地块现状为村庄、工业用地、特殊用地、公路、林地、果园、耕地为主,涉及规划调整用地面积为28公顷(合420亩)。
规划对350182-B-03基本单元用地进行梳理,调整用地性质、规划指标,提高土地开发效益,容积率、建筑密度及绿地率均符合相关要求。

调整后的规划内容包括:
1、根据区水利局专家评审会结论,取消南北向连洋河;根据《福州市长乐区首占营前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上洋片区历史文化资源评估报告》评审会的相关结论,地块三、四区间路涉及本次报告中的多处历史建筑,需要取消;
2、高级中学办学规模为72班,合计3600人,征地红线范围面积82800㎡,生均用地面积23㎡,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达标高中评估办法(修订)》 ,申报一级达标高中,生均用地面积需≥25㎡,因此需在现状征地红线基础上规整高级中学用地;东北侧约38.2亩调整为居住用地,用于片区开发经济平衡;将原规划停车场调整到沿海峡路设置。
编辑:梁渠
文章不错,点个赞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