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海都记者 何畏 综合整理
继福州、厦门、平潭等地之后,日前,我省又一城市出台公积金新规。
海都记者了解到,龙岩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
《通知》对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进行了调整。在龙岩中心城区购房,单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40万元调整为45万元,双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50万元调整为55万元;在永定区、漳平市、上杭县、连城县、长汀县、武平县购房,单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35万元调整为40万元,双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45万元调整为50万元。
同时,降低首付比例。职工家庭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首付款比例降低至不低于20%;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首付款比例降低至不低于40%。
在贷款期限方面,龙岩也做出了延长。贷款最长期限由不超过25年延长至不超过30年,贷款期限控制在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年龄顺延5年内。
此外,龙岩的公积金新政也允许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即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职工(含共有产权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公积金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含住房补贴),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
编辑:丁小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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