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全媒体记者 何畏
为提升住宅品质、回应居民对改善居住环境的需求,福州从规划设计源头推出新举措。1月26日,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正式印发《关于优化规划技术指标计算规则的通知》,从停车空间、建筑面宽、阳台计容等五个方面对住宅项目规划技术规则进行系统性优化。该政策明确服务于“推动‘好房子’设计建造”的目标,文件印发后新出让的土地以及已出让但尚未取得工程规划许可的项目均将按新规执行。
此次新政并非传统的需求端调控,而是从供给端入手,通过优化一系列具体的技术指标计算规则,旨在鼓励和引导开发商在项目设计阶段便融入更宜居、更人性化的理念。
新规明确,允许居住项目将满足停车配建最低标准的停车空间设置在底层(仅限一层)架空平台或半地下室,且这部分面积不计入容积率。同时,这些架空平台还可用于布置配电房、公共开放空间及必要的交通核,这些辅助空间同样不计容。此举在技术层面为开发商主动创造底层泛会所、公共活动场地提供了明确的激励,减少了对住宅可售面积的挤占,有望促进社区公共交流空间的增加。
针对建筑形态,新规进行了适度松绑。对于沿城市重要干道、高度60米以上的住宅,其最大连续面宽限制由40米放宽至45米。同时,多层、中高层住宅的最大连续面宽上限由60米大幅提升至80米。这一调整给予了设计师更大的布局灵活性,有助于在满足日照、通风等基本要求的前提下,优化户型设计和楼栋排布,可能催生更多元化的建筑形态。
同时,新政对阳台、设备平台等附属空间的计容规则进行了更精细化的规定。其中最受关注的是,对因景观风貌等特殊要求必须封闭的阳台,可按其投影面积的1/2计算计容建筑面积。但同时,文件也设定了附属空间水平投影面积总和不得超过该栋楼住宅总计容建筑面积的25%,并对外挑构件(如凸窗、空调机位)的尺寸进行了规范。
此项政策的出台,与近期国家层面倡导的“建设好房子、好小区、好社区”方向高度一致。通过调整技术“指挥棒”,福州意图从源头上引导住宅产品向更宜居、更具设计感、更注重公共空间品质的方向升级。
业内分析认为,新规的直接影响将主要体现在未来一至两年内新入市的项目上。对于开发商而言,新规在提供更多设计灵活性和潜在价值空间的同时,也对其产品研发和创新提出了更高要求。如何利用好新规则,在控制成本与提升产品力之间找到最佳平衡点,将成为新的竞争课题。
编辑:肖德峰
审核:赵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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