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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跌令”后,平潭再出12条房地产调控政策!

2022-12-07 来源:智慧海都

N海都记者 何畏 综合整理


6月20日,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行政审批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服务中心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实验区商品房销售市场秩序的通知”。


“通知”明确,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商品住房时,实际销售价格不得超出备案价格上下幅度的15%


日前,平潭再出12条房地产调控优惠政策,以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市场秩序。


一、优化预售许可审批条件。守信企业将经营性房地产项目建设形象进度从五分之一优化至±0以上。


二、优化商品房项目开竣工期限。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分期验收,允许分批次缴交城市建设配套费用。


三、规范房地产市场销售行为。实行一房一价备案制度,对超出备案价格区间(±15%)销售的房产,不动产部门将不予办理网签备案。


四、加大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力度。符合我区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提高10万元;允许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按照双职工政策计算其贷款额度。


五、优化预售资金监管措施。支持信用评价优良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采用现金保函,替换商品房预售款监管账户中的监管资金(不超过当下节点重点监管资金额度的50%)。


六、加强舆论正面引导。释放积极信号,营造舆论氛围。


七、支持合理购房需求。取消部分购房者医社保限制条件,提供按揭贷款便利。


八、明确商品房项目配套教育设施。明确各商品房配套学校,做到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


九、完善商品房项目周边配套设施建设。加快项目周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十、降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资金使用成本。可视情况延长土地出让金全额缴交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允许土地出让金分期缴纳。


十一、加大贷款支持力度。优先满足首套房和改善型住房购买人贷款需求。


十二、完善房地产市场工作协调机制。依托区房地产联席会议,及时收集、梳理、协调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项目开发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加强房地产市场风险研判,防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风险。新政策出台以来区行政服务中心已办理的房地产预售许可项目6个,预售面积5.39万平方米。


而据克而瑞数据,截至2021年底,平潭楼市库存面积77.97万㎡,库存套数6719套,去化周期为22.8月,大大高于“正常水平”的8-12个月。随着这一系列新规接连出台,平潭楼市是否能迎来新的转机呢?不妨拭目以待。



编辑:丁小燕

责任编辑: 丁小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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