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海都记者 刘梦宁 综合整理
5月10日,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调整《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有关规定的通知”。

“通知”显示,为推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结合三明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暂停执行《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第二条“实行差别化调控政策”中关于“三明市区户籍居民家庭在三明市区购买第二套及以上商品住房,非三明市区户籍居民在三明市区购买第一套及以上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未满三年的,不得上市交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法人单位在三明市区新购买的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满三年后方可转让”的规定。
这也就意味着三明市正式出台楼市新政,取消商品住房限售年限!
编辑:丁小燕
文章不错,点个赞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