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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起实施!福建出台新规!事关现房销售项目!

2023-08-23 来源:智慧海都

最新消息

日前,福建省住建厅

正式出台房企信用评价管理办法

依据房企信用划分5个等级,实施分级管控

鼓励房企参与现房销售土地出让

开发一个现房销售项目,信用分加5分

对出现挪用预售监管资金、逾期交付

楼盘存在安全问题、违法违规销售

等行为的房企

信用评级直接认定为C级

并实行预售资金全额监管等惩戒措施

该《办法》自9月1日起实施


图片

官网截图


《办法》确立的信用评价程序包括4个环节:企业信用信息申报、评价实施部门审核、系统自动算分、网上公示。 依据信用得分,企业将被划分为AAA级、AA级、A级、B级、C级五个等级。无不良记录的新房地产企业可获得A级评定。《办法》鼓励企业积极参与现房销售土地出让,规定房企开发一个现房销售项目,信用得分加5分。值得注意的是,对出现挪用预售监管资金等严重不良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含项目公司),信用评价等级直接认定为C级。


另外,良好信用信息有效期为2年,一般不良信用信息有效期为1年,严重不良信用信息有效期为3年。


本《办法》共6章28条

主要涉及信用信息的

采集流程、等级评定、

奖惩措施、记分规则等内容

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调整信用评分标准

房企一个现房销售项目可加5分


依据企业信用得分,划分为AAA级、AA级、A级、B级、C级五个等级。其中——



无不良记录的新房地产企业可获得A级评定。鼓励企业积极参与现房销售土地出让,规定房企开发一个现房销售项目,信用得分加5分


本《办法》

其他修订内容还包括

↓↓↓


● 明确适用范围


本省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含没有开发项目的区域公司)均可以参与信用评价。


● 压缩信用评价程序


信用评价程序有4个环节:企业信用信息申报、评价实施部门审核、系统自动算分、网上公示。


其中,评价实施部门为市、县房地产主管部门;信用评价系统为省厅统一开发;企业不良行为,由企业申报或作出行为认定的部门或评价部门录入扣分信息。


● 明确信用评价有效期


良好信用信息有效期为2年,一般不良信用信息有效期为1年,严重不良信用信息有效期为3年


● 实施信用关联


区域集团公司可使用子公司信用信息参与评价;新成立的房地产项目公司,可以独立申请信用评价,也可以直接使用其控股母公司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评价得分。


办法自今年9月1日实施

有效期3年

原办法同时废止



来源:东南网

编辑:丁小燕

责任编辑: 海峡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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