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海都记者 刘梦宁
为防范开发商挪用预售资金,保障工程顺利完工交付,维护业主合法权益——
11月23日,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各房地产企业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公示有关事项的函》。
内容提到,为防范挪用预售资金,管控项目预售款有效用于工程施工建设,保障工程顺利完工交付,维护业主合法权益,现要求各房地产企业必须将预售许可证、监管账户、与监管账户绑定的POS机的商户名,商户号等信息同时在公示栏、沙盘、缴款处等三个醒目位置进行公示。
同时,即日起执行《购房款缴交告知单》,并由业主现场签字确认,开发企业现场保存,以便随时接受检查。
早在2013年,福州市建委(现城乡建设局)就制定《福州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2020年7月23日,市建设局牵头市房管局、市金融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联合出台《福州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试行)》的发布,意味着这项筹备七年多的规定终于正式出台。
此次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发布再次发布新政,意味着,预售资金监管更为严格和精细。
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会同银行对预售资金实施监督管理,将预售资金存入专门账户,根据工程进度放款,能够降低房地产开发项目烂尾风险。
同时,加强预售资金监管,将规范房企合理使用资金,有利于房企稳健经营,还有利于维护住房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稳定预期。
制作:梁渠
编辑:丁小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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