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海都记者 何畏 综合整理
已入住保障性租赁房、且租赁合同在有效期的承租家庭,符合互换申请条件,即可在全市统一的保障性租赁房互换平台上,将承租的房源与其他承租家庭房源申请互换。互换以“统一平台、自愿平等、自由配对、互不经济补偿”为原则。
1月14日,厦门已入住保障性租赁房房源互换平台正式启用。这意味着,保障性租赁房承租家庭既可以更加方便快捷地找到互换房源,还可以在线上完成申请。
数据显示,自2006年以来,厦门市已累计分配3.87万套保障性租赁房,目前在租户数约3.2万户。
厦门市住房局称,当地保障性租赁房房源互换申请,面向已入住保障性租赁房且租赁合同约定的剩余承租期限不少于1年的承租家庭。承租家庭在一个合同期内可以申请一次房源互换。
互换房源可同房型或不同房型间互换,但互换后的保障性租赁房房型均应符合家庭人口数对应的配租标准。
编辑:丁小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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