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30日,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举行本年度第二次土拍,公开出让一幅位于荆溪镇光明村的商住用地,出让面积为46.48亩。本场土拍仅1家房企报名,最终由福州渠城置业以底价2.28亿元成功竞得,楼面价约2830元/m²。

据悉,本次成功出让的地块为第二次上架出让,前身为闽侯2022-03号地块,面积约114.94亩,起拍价10.55亿,计划于3月30日出让,但最终流拍。此次地块被分割后重新上架出让,起始价有所下调,减少开发商的拿地资金压力,地块最终成功出让。
2022-04号
土地位置:荆溪镇光明村
土地面积:30988㎡(合46.48亩)
土地用途: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商服用地-商业用地(R2、B1)
拍卖起始价:22800万元
起始楼面价:2830元/㎡
竞买保证金:4560万元
容积率:1.0<FAR≤2.6
建筑密度:D≤35%
绿地率:GAR≥30%
建筑限高:H≤80米,建筑高度从18米标高起算。
土地使用年限:商服用地40年,居住用地70年
土地要求:
(一)宗地 2022-04 号,出让面积46.48亩(30988平方米)具体面积以实测为准。其中计容商业建筑面积不大于2000平方米;总计容公共服务设施面积不小于1790平方米。
(二)本宗地配建居民活动用房 500平方米(含托幼机构),配建不少于 150 平方米居家养老服务站(含长者食堂);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泊位配置标准应按不低于《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 年)有关规定要求执行;沿地块南侧应预留9 米宽的上盖板坡道作为公共通道使用,不得封堵、围挡(具体详见红线图),机动车主要出入口应设置于东北侧荆溪大道;该公共通道路面由受让人负责出资按沥青路面进行施工建设,在办理本出让宗地不动产权证时该公共通道不予登记。
(三)该项目荆溪大道路面标高至 18 米盖板标高部分作为机动车停车位、公共服务设施和商业功能使用(计入容积率),商业应沿荆溪大道集中设置,18 米盖板标高以上部分计容建筑面积约为 62400 平方米作为安置型商品房使用;按照 9200元/平方米均价定向销售,由闽侯县人民政府(或闽侯县房屋征收办公室)指定对象购买。
(四)为保障地铁5号线塔前停车场地铁设施平稳运营安全,要求宗地受让人竞得后在项目规划设计、施工等相关事宜必须符合福州地铁公司(榕地铁置函【2021】22号)文件要求,并征求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意见。
编辑:丁小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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