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海都记者 何畏 综合整理
2月14日,仓山区官网发布一则征地公告(榕(仓)土征告〔2022〕5号。“公告”显示,2022年1月12日,福建省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福州市2021年度第二十八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的批复》(闽政地〔2022〕19号),批准征收建新镇透浦村集体土地10.3171公顷。

本征收的土地土地位于建新镇透浦村,征收土地10.3171公顷,其中建新镇透浦村园地1.2531公顷、其他农用地1.2580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7.7779公顷、其他土地0.0138公顷、未利用土地0.0143公顷。以上土地按规划用途商业设施及配套绿地用地使用,用于建新花卉市场收储地块项目建设。
编辑:梁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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