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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购房全家帮”再扩容!

2022-12-07 来源:智慧海都

N海都记者 刘梦宁 综合整理


近日,多地密集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除此前较为常见的降低首付比例、提高借款额度外,“一人购房全家帮”成了各地公积金政策优化的重点。



9月2日,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拟推出“一人购房全家帮”相关住房公积金互助使用政策。所谓“一人购房全家帮”业务是指在海南省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的购房人,在省内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可以使用其配偶及直系亲属的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和对冲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直系亲属是指购房人及其配偶的父母或子女。


9月1日,河南信阳罗山县发布的《罗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山县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明确,购房人属于公积金缴存职工且符合提取和贷款条件的,允许先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预付购房款,再根据需要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存储余额不足的,可提取配偶、父母、子女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存储余额。


根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包括天津、江西赣州、河北沧州、河北秦皇岛、河北唐山、河北定州、广东潮州、广东珠海、湖南邵阳、四川资阳、云南楚雄、安徽池州、安徽马鞍山等20余地发布了“一人购房全家帮”政策。


业内人士认为,“一人购房全家帮”的方式,确保家庭能多贷则多贷,最大化降低购房成本。同时违约风险小,有利于激活一部分市场需求。



编辑:丁小燕

责任编辑: 丁小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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