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海都记者 何畏 综合整理
从购房优惠奖励、户籍落户、新生入学,再到调整商品房预售条件,日前,福建又一城市出手救市,出台楼市新政,以加强市场预期引导。
日前,长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七部门联发发布《促进长汀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
在购房优惠奖励方面,新政明确,对个人在长汀县区域内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或首次改善性新建商品住房的,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的,按购房者对地方财政贡献的100%奖励给购房者;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含144平方米)的,按购房者对地方财政贡献的50%奖励给购房者。对单位和个人在长汀县区域内购买新建商业店面、商场、办公用房、车库(车位)等商业用房的,按购房者对地方财政贡献的100%奖励给购房者。而“对地方财政贡献”,指的则是购房的契税。
新建商品房购房者及其配偶、子女可凭《商品房买卖合同》及住建部门已审核盖章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信息表》办理楼盘所在片区乡镇的落户手续。
在长汀县域内购买90平方米以上新建商品住房或新建商品住房+车位面积达到90平方米以上的,购房者子女凭《商品房买卖合同》及住建部门已审核盖章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信息表》可享受以下就学优惠政策一次: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按楼盘所在片区的幼儿园、小学、初中学校就读。县域外家庭(非长汀户籍)在长汀县域内购买90平方米以上新建商品住房或新建商品住房+车位面积达到90平方米以上的其子女新生入学可享受本县居民同等政策。
同时,新政还调整了商品房预售条件。已取得施工许可证,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并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的项目,预售形象进度要求调整为:建筑主体施工形象进度达到地面±0.00。取消申请办理预售许可证面积不得小于3万平方米的相关规定。
编辑:梁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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