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
记者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
9月20日起
闽侯县调整房地产政策
取得不动产权证后可上市交易
一、凡在本县(不含高新区)范围内的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取得不动产权证后可上市交易。
二、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施行,与本通知不一致的规定,以本通知为准。
▲(闽侯县城高楼林立•吴心钰/摄)
来源:闽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遇见闽侯
编辑:丁小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