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海都记者 刘梦宁 综合整理
2月28日,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官网发布“关于实行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专户的通知”。该通知由福州市城乡建设局、福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于2月11日联合下发。
通知内容显示,为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使用,保障业主权益,防止因账户标识不明被司法冻结及划扣,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规范人民法院保全执行措施 确保商品房预售资金用于项目建设的通知(法〔2022〕12号)”的精神,现将监管专户设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向商业银行申请开设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时,应在监管账户名中体现“预售资金监管专户”字样(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预售资金监管专户”);
二、商请各商业银行在受理上述预售资金监管专户申请时,支持体现“预售资金监管专户”字样,协助市城乡建设局监督落实。

编辑:梁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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