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海都记者 何畏
日前,闽侯县人民政府官网发布“征收土地方案公告【闽侯县2021年度第三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宣布征收(使用)土地8.5044公顷,作为闽侯县2021年度第三批次城市建设用地。
公告显示,本次征收的三幅地块,均位于闽侯县甘蔗街道。
其中,地块1由闽侯县土地储备发展中心收储作为政府储备地(商服用地),申请用地总面积0.3090公顷。征收闽侯县甘蔗街道山前村城镇村及工矿用地0.2636公顷;使用国有交通运输用地0.0454公顷,合计征收(使用)土地0.3090公顷。
地块2由闽侯县土地储备发展中心收储作为政府储备地(住宅用地),申请用地总面积3.4324公顷。征收闽侯县甘蔗街道三英村城镇村及工矿用地2.4596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0790公顷;甘蔗街道山前村城镇村及工矿用地0.8666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0272公顷,合计征收集体所有土地3.4324公顷。
地块3由闽侯县土地储备发展中心收储作为政府储备地(住宅用地),申请用地总面积4.7630公顷。征收闽侯县甘蔗街道大元村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6430公顷;甘蔗街道十字村城镇村及工矿用地2.0123公顷;甘蔗街道双池村城镇村及工矿用地0.6983公顷;使用国有城镇村及工矿用地0.4094公顷,合计征收(使用)土地4.7630公顷。
编辑:林星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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