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海都记者 刘梦宁 综合整理
日前,闽侯县人民政府官网发布“关于同意《福州职业技术学院(二期)、福建海洋学院新校区等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批复”。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是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教育部备案,由福州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学校坐落于福州大学城,地址为闽侯上街镇联榕路8号,校园面积1122.08亩(其中400亩征迁中),建筑总面积约25万平方米。
福建海洋职业技术学校前身为福建省水产干部学校和福建省海洋技术学校,创办于1962年和1979年,是省海洋与渔业局主办、省教育厅主管的公办全日制综合性中职学校。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二期)、福建海洋学校新校区等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公布,福州职业技术学院二期建设即将正式启动。
根据补偿方案,此次住宅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行产权调换与货币补偿相结合的原则,其中,选择产权调换的,安置房地点为状元学府(备注:合豪状元公馆)。安置房回迁分房之日起五年内不得上市交易,五年后若需上市交易应缴交产权证建筑面积的差价款1710元/㎡。标准房型建筑面积有45㎡、60㎡、75㎡、90㎡、105㎡、120㎡、135㎡七种。
选择货币补偿的,住宅用房房屋货币补偿金额=确认的被征收房屋合法面积×【楼面地价5539元/㎡+建安成本差价1550元/㎡+旧房建筑安装工程计价标准补偿单价×成新率+按时签订协议搬迁奖励】+ 按时搬迁合法面积的10%公摊补助金额+其他项目补偿金额。
编辑:丁小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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