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莆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该中心已开展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简称“逐月冲房租”)业务,支持缴存职工合理租房提取需求。
符合租房提取条件的职工可向莆田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由公积金业务系统自签约次月起,逐月自动从其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中提取相应金额,划入职工约定的银行卡用于支付房租。
“逐月冲房租”申请人须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且个人公积金账号未被冻结处于正常缴存状态,本人及配偶在本市辖区内无自有住房且租赁自住住房的本市缴存职工。多子女(生育、抚养两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家庭,暂统一按每人每月最高提取额度700元标准办理“逐月冲房租”业务,每月20日为划款时间。如需以每人每月最高1000元额度申请提取的,须携带相关证明到莆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服务柜台,现场办理支付房租提取业务。
来源:福建日报、闽南网
编辑:丁小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