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海都记者 何畏 综合整理
6月10日,福州市首宗省政府授权(委托)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城市建设用地,获市政府批复。
据悉,该项目为福清市2022年度第三十二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项目,涉及1个地块,面积5.5621公顷(约合83.43亩)。
批复内容显示,同意将福清市境内农用地5.5621公顷(其中耕地1.5278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征收福清市龙江街道霞楼村旱地1.5278公顷、园地2.4595公顷、其他农用地1.5748公顷,合计征收集体所有土地5.5621公顷,按规划用途使用。
后续,福清市人民政府必须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征地,切实做好被征地单位和农民的补偿、安置和社会保障工作。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和耕地开垦费按规定缴纳。并应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涉及各类保护区的用地,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同时,福清市人民政府将要严格按照土地供应政策和用地指标等有关规定向具体建设项目提供用地,并按规定备案。
编辑:梁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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