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海都记者 刘梦宁 综合整理
近日,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关于2021年第四次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的补充公告”。
公告内容显示,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1年11月9日向社会发布了《关于2021年第四次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榕自然让〔2021〕04号),现就原公告第一条(七)款其他事项第2点宗地开发建设要求补充公告如下:
宗地2021-77号应建设自持酒店建筑面积5.4万平方米,竞得人还需自持商业商务建筑5000平方米(其中商业2500平方米);商业(酒店功能除外)、商务建筑每一分割单元建筑面积不得小于300平方米,底层商铺不受此限制。
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原公告与本补充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公告为准。

2021-77
南方建材市场周边旧改B-01地块

土地位置:晋安湖东侧、三创园内
土地面积:26294 平方米(合39.44亩)
土地用途:商业商务综合用地
拍卖起始价:55100万元
起始楼面价:4657元/平方米
竞买保证金:11020万元
容积率:4.5 以下(含 4.5,其中酒店建筑面积不少于
54000 平方米,不超过 56000 平方米,除酒店外的商业建筑面积不少于
8000 平方米,不超过 10000 平方米)
建筑密度:40%以下(含 40%)
绿地率:30%以上(含 30%)
建筑限高:150 米以下(含 150 米)
土地使用年限:商业商务用地40年
土地要求:应建设自持酒店建筑面积5.4万平方米,竞得人还需自持商业商务建筑5000平方米(其中商业2500平方米)。具体监管事宜按照竞得人与晋安区人民政府签订的履约监管协议执行;商业(酒店功能除外)、商务建筑每一分割单元建筑面积不得小于300平方米,底层商铺不受此限制。
编辑:丁小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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