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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出台公积金新政!进一步降低购房门槛!

2023-09-27 来源:智慧海都

首套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

绿色建筑和装配式住房的

可贷额度上浮20%

福州都市圈内

公积金缴存职工取消户籍限制条件

……


 最新消息!

福州出台

降首付等三项

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


9月26日,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出台《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通知》优化了公积金贷款政策,包括降低首付款比例、上浮绿色建筑和装配式住房的可贷额度、降低福州都市圈内异地缴存职工公积金贷款门槛等三项支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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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首付款比例


为更好满足职工刚性

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新政规定职工申请纯公积金贷款

购买144平方米(含)以下的首套房

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


购买144平方米(含)以下的二套房

及144平方米(不含)以上的住房

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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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此,职工家庭不论首次或二次申请纯公积金贷款,只要购买的住房产权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且属于“首套房”,即可按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执行,相较于原政策规定的“首次申请纯公积金贷款购买90平方米以下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的规定,新政的支持力度和范围更大,更有助于让更多购房人享受首套房贷款的首付比例,降低居民购房成本。


上浮绿色建筑和

装配式住房的可贷额度


职工家庭在购买二星级以上

绿色建筑住房和装配式建造的商品房时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在可贷额度基础上上浮20%

上浮后不超过住房公积金

最高贷款额度

(双职工80万元、单职工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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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职工家庭属于多子女家庭,还可叠加享受该项优惠政策,即在可贷额度基础上上浮20%后,另加20万元,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双职工100万元、单职工70万元。


降低福州都市圈内

异地缴存职工公积金贷款门槛


原政策要求在福州地区外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福州行政区域范围内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需要符合福州户籍条件,新政对福州都市圈内(莆田、南平、宁德、平潭综合实验区)公积金缴存职工取消户籍限制条件,进一步降低其在福州地区购房时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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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福州日报

编辑:丁小燕

责任编辑: 海峡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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