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海都记者 何畏 综合整理
3月31日,闽侯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公布202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根据计划,2022年度闽侯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3100亩。
在2022年度闽侯县土地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60亩,工矿仓储用地1000亩,住宅用地750亩(其中公共租赁房用地69亩,普通商品房用地477亩),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530亩,交通运输用地500亩,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200亩,特殊用地60亩。

根据计划,闽侯将认真落实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继续加大住宅用地供应,进一步提高保障住房用地的比例,合理把握供地时序,着力改善民生和稳定房地产市场。严格执行中低价位、中小户型普通商品房的供地面积不得低于住房用地供应总量的70%标准,严格执行公共租赁住房、廉租房、经济适用住房的供地面积不得低于年度住房供地总面积的10%标准。优先保障公共租赁房项目用地需求,积极支持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建设。
同时,突出经济发展支撑项目用地服务,充分保障招商引资、省市县重点工程、民生补短板项目和优势产业用地需求。工矿仓储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均实行指导性计划控制,根据年度用地需求保障供应,不确定具体指标。具体建设项目用地计划指标按照实际需要机动安排。
严格遵行土地供应方式程序。对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和新增工业用地(不含原地内改扩建)以及同一宗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必须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有偿供地,统一在土地市场公开进行。扩大有偿使用范围,积极推进经营性基础设施用地有偿使用。
坚持科学发展观和节约集约用地政策,建设项目用地鼓励优先利用存量,严格控制增量。工业用地项目提倡和推广多层标准厂房建设。
编辑:梁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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