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11月19日),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福州日报上发布“关于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公告内容显示,闽侯县将于2021年12月10日上午10点在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层交易大厅公开出让位于上街镇马排村的两幅宗地。据悉,两幅宗地的用地性质皆为二类居住用地,总面积135.21亩,总起始拍卖价为23.25亿元。

土地位置:上街镇马排村
土地面积:25810.16㎡(合38.72亩)
土地用途:二类居住用地(R21)
拍卖起始价:72300万元
商品住宅销售指导均价:21000 元/㎡
起始楼面价:10004元/㎡
竞买保证金:14460万元
容积率:1.0以上,2.8以下(含2.8其中商业计容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的3%)
建筑密度:20%以下(含20%)
绿地率:35%以上(含35%)
建筑限高:21米≤H≤80米
土地使用年限:商服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
土地要求:
(1)实施装配式建造,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计容建筑面积比例达到 20%以上。
(2)竞得人在项目开发建设过程中,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附属市政设施和临时设施工程应使用福州高新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生产的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竞得人或竞得人确定施工单位在采购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可享受低于市场价格的5%的优惠条件。
(3)表层若覆有优质耕作土,出让人有权无偿调配用于全区绿化项目及其他合适项目,受让人在土地开发利用前应做好优质耕作土的表土运输、堆放等相关工作。

土地位置:上街镇马排村
土地面积:64329.4㎡(合96.49亩)
土地用途:二类居住用地(R21)
拍卖起始价:160200万元
商品住宅销售指导均价:20500 元/㎡
起始楼面价:9961元/㎡
竞买保证金:32040万元
容积率:1.0以上,2.5以下(含2.5其中商业计容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的3%)
建筑密度:20%以下(含20%)
绿地率:35%以上(含35%)
建筑限高:80米以下(含80米)
土地使用年限:商服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
土地要求:
(1)实施装配式建造,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计容建筑面积比例达到20%以上。
(2)竞得人在项目开发建设过程中,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附属市政设施和临时设施工程应使用福州高新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生产的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竞得人或竞得人确定施工单位在采购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可享受低于市场价格的 5%的优惠条件。
(3)表层若覆有优质耕作土,出让人有权无偿调配用于全区绿化项目及其他合适项目,受让人在土地开发利用前应做好优质耕作土的表土运输、堆放等相关工作。
(4)配套幼儿园(9班,用地面积4100㎡,建筑面积3272㎡)须与住宅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分期建设的住宅项目,配套幼儿园应自交地之日起 2 年内完成建设,并在完成相关核验后三个月内产权无偿移交到福州高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
(5)本宗地应符合绿色建筑标准,全装修比例应达到60%以上。
来源:福州市房地产业协会
编辑:丁小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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