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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2023)闽0104民初6795号
公告编号:10001876
被告人:
杨可馨
被告方: 原告杨美秋与被告杨可馨民间借贷纠纷纠纷一案[(2023)闽0104民初6795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一审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次日8时4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城门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福建]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 2023年8月4日
发布时间:2023-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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