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安邦家具有限公司、周凯、福建安邦家具股份有限公司、廖羊城:
本院受理原告吴平华与被告福州安邦家具有限公司、周凯、福建安邦家具股份有限公司、廖羊城追偿权纠纷一案[案号:(2023)闽0104民初6177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告知书、开庭传票各壹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天上午9时0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特此公告。
[福建]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
XXXX年XX月XX日
发布时间:2023-0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