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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位交付“货不对板” ,福州一业主退车位遭拒

2024-12-14 来源:海峡都市报

N海都全媒体记者 唐明亮 文/图

  

“销售图纸上车位旁是有个门的,可以与入户电梯相连,可交付时却是一面墙。”最近,家住福州仓山区滨海首府首琦居的郑先生致电海都热线968880反映,他在小区花16万多元买了个车位,可交付时却出现与销售图纸不符的情况,他认为开发商涉嫌虚假宣传,并提出了退车位请求,但遭到开发商拒绝。

  

记者了解到,滨海首府首琦居开发商为福州永琻景房地产有限公司,为滨海集团旗下公司。滨海集团相关负责人表示,事件起因系企业内部未交接好,没有给到消费者最新销售图纸。目前企业同意为业主调换车位,但若要退车位,业主只能通过其他途径来解决。


业主:

图纸原设计的门变成墙

  

郑先生的车位是2020年花16.3万元向开发商购买的,由于当时小区尚在建设中,他与置业顾问对接时,只能通过查看车位图纸来选择。


交付车位未设置开门位置

  

“置业顾问当时提供的图纸上,我所购买的车位位置是个独立车位,而且旁边是有开门的,可与电梯口相连通。”郑先生说,正是图入户方便,他才买了该车位。但在实际交付时,他去实地查看却发现原来的“门”不见了,变成了实打实的一面墙。


 

原图纸上确实有设计开门位置,还标注了通过该位置可就近前往两侧电梯口的走向


根据郑先生提供的车位销售图纸,记者看到,图纸上确实有设计开门位置,还标注了通过该位置可就近前往两侧电梯口的走向。而且,图纸上也并未做“以实际交付为准”字样的提醒。记者也进行了实地走访,目前由于没有门,在该车位位置去往电梯口,确实需要经过绕行才能抵达电梯门厅,没有图纸中指引的线路那般方便。


  

“销售图纸与实际交付不相符,开发商涉嫌存在虚假宣传的行为。”郑先生说,此后他与开发商做了几次沟通,并提出了解决方案。第一个方案,是为他更换所住楼栋同等便利的独立车位,但开发商明确告知没有符合的车位了。第二个方案是给予他5万退款或减免10年物业费,但开发商也未同意。“既然所图的方便没有了,也没有任何补偿,所以第三个方案我提出了退车位”。但令他没想到的是,开发商还是拒绝了。


开发商:

图纸系企业内部未做好交接

  

销售图纸与实际交付不一致,难道开发商未按图纸施工?带着疑问,记者向福州市住建局做了核实。经核查,实际交付情况与审批图纸一致。

  

既是一致,开发商提供给业主的销售图纸,为何与实际交付的不符?滨海集团营销负责人吴女士坦言,给到郑先生的车位图纸为早期版本,由于后续车位设计变更,企业设计部门与销售部门未做好交接,导致最新图纸未给到部分业主,大约有4个业主遭遇此情况。接到郑先生的反馈后,公司和工程部门做了沟通,尝试对车位重新做设计变更,按早期图纸设计为郑先生做“恢复”,但工程部人员查看现场后告知,若在此位置增设新门,前后会存在较大高差,难以实现。

  

于是,公司给出的方案便是同意为郑先生更换车位,但符合郑先生要求条件的车位目前确实没有了。“他的3个要求,我们都做不到。”吴女士表示,“企业本身有过错,企业也愿意去解决问题,但不能因为这个事情退车位,如果一定要退,那他就只能走其他途径,我们协调不了。”


律师:

若证据充分 开发商应当配合解除购买协议


对于开发商的说法,郑先生难以接受。目前,郑先生已将该情况反映至12315。


因企业内部未做好图纸交接,郑先生提出的退车位请求是否合理?记者咨询了福建知望律师事务所律师林清。林清律师认为,如果开发商的置业顾问向购买者提供的车位销售图纸与实际交付的状态不相符,在相关证据材料齐全的情况下,应当认为系开发商的错过。实际设计图纸已经变更的情况没有及时告知购买者,开发商则涉嫌存在虚假宣传,对购买者产生误导,影响了购买者的正常判断和消费选择,致使购买者的消费目的不能实现。

  

关于郑先生提出的退车位要求,如果有相关证据证明前述开发商虚假宣传事实成立,结合车位购买协议的相关条款,开发商应当予以配合解除购买协议,允许郑先生退回车位并退还相应款项,如果开发商不配合,郑先生有权提起民事诉讼以解决相关争议。

  

记者了解到,福州市仓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目前已介入。



编辑:施施

责任编辑: 海峡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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