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全媒体记者 陈逸之
为推进落实食品安全属地责任、监管责任、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激励食品销售企业不断强化自检能力建设,近日,福州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2024—2026年批发市场、特定食品零售经营者自建快检实验室检测试剂奖补方案》(以下简称《奖补方案》),分别对批发市场、特定食品零售经营者水产品自检和果蔬“批批检”实施资金奖补措施。
在批发市场、特定食品零售经营者水产品自检实施资金奖补方面,对按照技术要求建立快检室且配备相关设备、试剂,并自主对入场水产品进行快检的批发市场、特定食品零售经营者进行水产品药残检测试剂资金奖补。对经查验具有进场证明(即产地证明、购货凭证、合格证明文件其中之一,下同)的水产品,运用免疫胶体金法(检测项目应包含但不限于氯霉素、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氟喹诺酮类、重金属类等5类)进行抽样检测的,每项目每检测1次奖补10元。
在批发市场、特定食品零售经营者果蔬“批批检”实施资金奖补方面,对按照技术要求建立快检室且配备相关设备、试剂,并对入场果蔬开展批批检测的批发市场、特定食品零售经营者进行农残检测试剂资金奖补。检测项目应包含但不限于克百威、毒死蜱、多菌灵、百菌清、吡虫啉、啶虫啉等6种。对经查验具有进场证明的果蔬进行批批检测,按照免疫胶体金法进行检测的批次不低于20%,其余按照胆碱酯酶法检测。免疫胶体金法每项目每检测1次奖补10元,胆碱酯酶法每检测1次奖补0.5元。
本次《奖补方案》的奖补年度为2024年到2026年,每年开展一次,有效期至2027年10月31日。以上两部分激励措施,每年奖补资金共135万元封顶,若超过135万元,则在135万元限额内按比例发放。
见习编辑:林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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