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全媒体记者 林涓
21日,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为加强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促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我省启动开展2025年度全省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
据悉,2023年4月20日前在福建省民政厅登记成立的全省性社会组织,已参加过社会组织评估且已超过评估有效期的全省性社会组织,已参加过社会组织评估且评估有效期已满3年的全省性社会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此次评估。
社会组织评估按照社会组织不同类型分类组织实施。从基础条件、内部治理、工作绩效和社会评价等方面,对参评社会组织进行综合评估。评估等级有效期为5年。
值得注意的是,上年度未提交或未按规定提交年度工作报告的;已列入活动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受到有关政府部门行政处罚或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正在被有关政府部门或者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其他不符合《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规定条件的情形。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评估机构将不予评估。
编辑:潘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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