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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防欠薪、违法转包,福州工程款用上数字人民币监管

2026-09-18 来源:海峡都市报 阅读量:0

N海都记者 唐明亮


为防范违法转分包、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日前,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中共福州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福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印发《关于扩大数字人民币在工程款支付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深化数字人民币在工程款支付领域的应用,强化工程款资金监管,推动建筑市场高质量发展。


据了解,试点项目征集范围为2026年福州市新开工(原则上于2026年7月1日后)的新建、改扩建的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含装饰装修工程)、市政工程项目。支付对象除包含施工单位之外应包含勘察、设计、造价、监理等其中至少一个单位,施工合同金额不小于400万元。鼓励福州市属国有企业承建的项目积极申报。征集时间截至2026年12月31日前。


根据《通知》要求,试点项目参建各方需在同一数字人民币运营机构(以下简称“运营机构”)开立项目专属数字人民币工程款钱包。建设单位应与运营机构、施工总包单位签订三方监管协议,明确账户资金支取条件、支付流程及各方权责。账户资金须优先保障农民工工资、劳务分包款项等重点支出,施工总包单位应承诺施工总包单位及其下各级分包商、供应商同意并授权标的项目业主单位查阅与标的项目建设资金交易有关的全部交易流水。确保资金流向可追溯、可核查。


在数字人民币支付比例方面,《通知》要求,建设单位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时,数字人民币支付金额占比不得低于工程合同金额的60%;施工总包单位向下游分包单位或供应商支付工程款时,数字人民币支付金额占比不得低于建设单位以数字人民币方式支付工程款总金额的70%;下游分包单位、供应商支付对应款项时,采用数字人民币支付的金额占施工总包单位向其支付的数字人民币工程款总额的比例力争不低于70%。


运营机构还应对试点项目监管钱包内资金进行项目专属标记,构建“建设单位—施工总包—分包单位—下游供应商”全链条资金流向追踪体系,支持住建部门线上查询资金进出账情况,实现资金来源、去向可反向追溯,为违法违规线索核查提供技术支撑。


《通知》还明确,由市住建局、市委金融办、市国资委牵头统筹协调试点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同时,将试点工作纳入相关单位绩效考核体系,对试点成效显著、示范效应突出的参建单位及运营机构,予以全市通报表扬,并优先推荐参与省级表彰;对存在资金挪用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编辑:郭寿权

审核:白彩惠


责任编辑: 海峡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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