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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辆车的相似部位,一年之间多次“事故”?林某斌,刑拘!

2024-08-15 来源:智慧海都

N海都全媒体记者 江方方 文/图


发生一次“交通事故”,可以获得车险理赔,这样的“来钱”速度,让有的人选择铤而走险,利用“交通事故”来进行骗保,单起事故赔偿金额可能不高,多次累计加起来的数额可不小。15日,记者获悉,漳州芗城经侦大队抓获一名涉嫌保险诈骗罪的犯罪嫌疑人林某斌。


频繁发生“交通事故”


7月10日,漳州芗城交警大队快处中心民警在处理一起交通事故时,发现肇事车辆的报案人林某斌很眼熟,于是调取了车辆的全部理赔记录,发现该车于2023年6月至2024年4月期间,频繁发生交通事故,理赔金额从几千到几万元不等,且车辆受损部位相似。更巧合的是,这些事故全都是单方全责。


该车在近一年时间内频繁发生交通事故,理赔金额从几千到几万元不等,且车辆受损部位相似


芗城交警大队立即对该案进行分析研判,通过向漳州市保险行业协会和多家保险公司核查,发现林某斌可能故意制造交通事故骗取保险赔偿,通知保险公司及时止损。


7月29日,林某斌车损事故所涉及的多家保险公司,共同委托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就此事向110报案,漳州市公安局芗城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正式立案。


7月29日,警方抓获涉嫌保险诈骗罪的犯罪嫌疑人林某斌


7月29日19时许,芗城经侦大队民警在芗城区抓获涉嫌保险诈骗罪的犯罪嫌疑人林某斌(男,38岁,芗城区人)。


经调查,从2020年至2024年期间,林某斌多次利用车牌号为闽EC×××X和车牌号为闽E1×××7的两部汽车骗取汽车保险。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拘,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交警提醒,购买机动车保险,是发生交通事故后保护自身免受或少受财产损失的一项保障,而不是发家致富的手段。通过伪造道路交通事故,向保险公司骗取保险金的行为,数额较大的将构成保险诈骗罪,将承担刑事责任。



编辑:陈悦瑶

责任编辑: 海峡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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