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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家单位投标,签字不合规遭“团灭”

2025-12-17 来源:海峡都市报

N海都全媒体记者 梁展豪


近日,福建南平顺昌县一个预算507万元的农村公路项目引发关注:在投标评审中,422家投标单位,其中409家单位被当场废标;经复评后,不合格投标单位增至422家,最终项目流标。据流标公告显示,系第二信封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记者从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检索看到,招标人顺昌县农村公路服务中心于9月30日发布“顺昌县2025年农村公路大中修项目”。工程预算审核报告书中显示,审定造价为5079466元。


10月27日,网站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果显示第一中标候选人为河北欧达交通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4752126元。同时,列出了409家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被确定为无效标、废标的投标人名称。


11月3日,该项目发布“暂停招投标公告”称,招标项目在公示期间收到投标单位对评标结果提出的质疑书、评标结果异议书、复核申请书及“电子交易平台”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中收到多个异议,根据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相关规定,暂停项目招投标。


11月19日,该项目发布流标公告,称2025年11月12日经原评标委员会复议后,结果为422家投标单位第二信封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被废标。由于没有合格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投标法》规定,有效投标人少于三家,因此流标。


记者查询招标文件看到,“投标文件盖章要求”一栏写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中的“盖章证明”和“签字”,必须盖单位公章或电子章,必须本人亲笔或电子签名;然后将签字、盖章后的原件扫描后加密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对此,顺昌县农村公路服务中心相关工作人员回应称,具体情况不便透露,一切以官方网站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


随后,记者联系了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德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称,目前相关情况已向项目主管部门及监督单位汇报。



编辑:林威


责任编辑: 海峡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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