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全媒体记者 陈逸之
记者从福州市政府获悉,为更好地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近日,福州市政府印发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修订的《福州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预案》共设置9个章节,适用于福州市范围内台风、暴雨、强对流天气(雷电、冰雹、雷雨大风、龙卷风)、海上大风、低温(雪、寒潮、霜冻、冰冻)、干旱、高温、大雾等气象灾害事件的防范和应对。
《预案》明确,发生(或将发生)跨县(市)区行政区域大范围的气象灾害,并造成较大危害时,由福州市人民政府决定启动相应的市级应急指挥机制,统一领导和指挥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有关部门、单位要健全以气象灾害预警为先导的联动机制,健全联合会商、联合部署、联合防御机制,及时启动或调整应急响应,部署相关防御工作。
《预案》进一步健全了联动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以气象灾害预警为先导的部门应急联动机制和社会响应机制,强化综合监测、预报预测和信息共享,调整发布内容预警等级,更新部分发布途径。
值得关注的是,《预案》修订了气象灾害预警标准,取消气象灾害预警等级和应急响应颜色标识,避免与预警信号颜色混淆,适应防灾减灾救灾决策部署。
编辑:陈悦瑶
文章不错,点个赞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