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福州 > 新闻详情

福建“网约式”零工平台推意外伤害险

2025-11-11 来源:海峡都市报

N海都记者 林涓


日前,记者获悉,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财政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福建监管局发布了《关于“网约式”零工平台开展零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了“网约式”零工平台落实零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以下简称零工保)工作。该政策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随着平台经济、共享经济蓬勃发展,家政服务人员、临时用工等零工群体数量激增。该群体工作流动性强、劳动关系松散,工作强度大、环境复杂,意外伤害风险显著高于传统就业人员。国家层面多次强调要完善适应灵活就业特点的社会保障政策,补齐职业伤害保障短板。


据了解,为落实高质量充分就业新要求,顺应劳动者择业观念转变新趋势,2023年以来,我省人社厅在全省范围内创新打造集用工招聘、技能培训、权益维护为一体的“网约式”零工平台,依托平台搭建“零工保”、线上结算、用户好差评等功能,全闭环保障零工劳动权益。南平、三明、厦门、福州等地区已率先试点由政府引导、多方参与的零工意外伤害保险模式,提升了保障可及性,积累了宝贵经验。


通知明确,保险覆盖在我省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人社部门统一组织建设的“网约式”零工平台登记注册,并在平台上完成接单、报酬结算的从业人员。


保险模式按照“政府购买基础险+雇主自愿补充险”的模式,推动零工平台从业人员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广覆盖。


其中,基础险覆盖“网约式”零工平台各个年龄段从业人员,由各地自行组织购买服务,选择资质良好的保险机构投保,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列支。每单保费最高不超过5元,保额不低于30万元。


补充险则由雇主根据实际风险保障需求,在零工平台上自愿购买。保险机构可自主设计产品,相关条款要符合零工保特点:对建筑、高空作业、物流运输等高危职业纳入保障范畴;保费定价公开透明,保障方案向雇主明确说明;雇主是否购买补充险均可正常享受基础险保障。


编辑:郭寿权

责任编辑: 海峡都市报

相关推荐
文章不错,点个赞吧!
网友评论: 已有条评论
返回顶部
海峡都市报官网归海峡都市报社版权所有,未经海峡都市报社书面授权,
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闽ICP备07502384号]
Copyright © 2022 海峡都市报社,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