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罗丹凌
9月24日,记者获悉,为有效缓解城市居民停车难问题,福建省国资委组织所出资企业全面核实省内城区具备开放条件的停车泊位底数,推动城区停车泊位“应开尽开”。现将所出资企业停车泊位对外开放共享信息向社会发布。开放对象为小型非营运民用车辆。
据悉,福建省国资委监管的所出资企业共有16家,包括福建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能源石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港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福建)对外贸易中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水利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大数据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福建省医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公告,社会车辆必须严格按照公告的开放时段停放,不得超时滞留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和办公秩序。社会车辆应当在指定停车区域内规范停放,听从现场人员管理。必须严格按照指定共享车位停放,不得停放在其他区域,严禁占用消防通道、应急通道及企业专用车位。对外开放共享停车泊位的收费价格按照市场化要求确定,社会车辆离场时应当按照相应的收费标准自觉付费。若不遵守上述规定,将禁止再次进入停车区域或取消共享资格。
编辑:郭寿权
审核:白彩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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