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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拟出新规,严管物业乱象

2026-07-27 来源:海峡都市报

N海都见习记者 江端


小区物业服务有望迎来更清晰约束标准。近日,福州市住建局发布公告,就《关于进一步明确物业企业禁止性行为暨强化物业管理规范的通知(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意见征集持续至8月23日。


征求意见稿明确多项物业企业禁止性行为,围绕信息保护、合同履约、共有资产管理、安全管理、装修管理、收费管理等六大领域,逐项列明物业企业的禁止性红线。


在业主权益保护方面,新规明确除有关国家机关依法调取外,严禁物业未经业主、物业使用人书面同意,私自出售、对外提供业主、物业使用人个人信息,同时明确禁止泄露、转发业主投诉内容至业主群等公开场合。针对群众诟病已久的违规催费问题,文件明确禁止物业通过公开业主房号、姓名、欠费金额等方式施压催收,严禁以停用电梯卡、限制小区进出等手段,侵害业主基本生活权益。


针对小区装修矛盾,新规专门划定红线,禁止物业采取暴力、威胁、围堵、攀爬等过激方式阻挠业主合规装修、处置邻里纠纷,同时物业不得未经规划主管部门审批擅自拟定改变建筑外立面的装修方案,或以此为由违规阻拦业主符合原规划设计标准的装修行为。


除此之外,新规对物业日常经营管理作出约束,明确禁止物业无正当理由单方面解约、物业服务终止后拒不移交资料、拒不退出小区;严禁骗取、挪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及业主代收水电费、公共水电费;禁止擅自占用、挖掘小区公共道路场地,擅自更改物业服务用房、业主共有物业用途,违规利用公共区域开展经营活动。同时,新规明确物业不得实行“一刀切”式服务、对业主合理诉求推诿拖延的行为,严禁物业包庇小区违法建设、为违规装修提供便利,或阻挠执法人员入小区开展执法工作。


同时,为保障新规落地,福州各地住建部门将多渠道开展新规宣传,督促物业对照17项负面清单全面自查整改,建立问题台账,限期整改销号,重点整治装修管理、矛盾处置不规范等问题。


下一步,物业合规情况将纳入日常监管和星级评价。对存在违规行为的物业企业,主管部门将采取约谈、通报批评、扣分、红黄牌警告等措施,严重失信行为将记入信用档案并公开公示。同时,全市将畅通投诉渠道,快速处置业主诉求,及时化解小区矛盾。


据悉,本次新规意见征集时间截至2026年8月23日,广大市民和各相关单位可通过福州市住建局官网民意征集专栏,提交意见建议。



编辑:林威

审核:郭晨

责任编辑: 海峡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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